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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教育/
課程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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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0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

-重要-

灣為多語言、多民族與多文化的社會,原住民族教育的落實與成效成為社會進步 之重要指標。基於《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 民族語言及文化」,並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教育法》、《原住民族語言 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尊重、包容與關懷多元文化差異」之 基本理念,實施原住民族語文教學,促進相互了解與社會和諧。 臺灣原住民族約佔臺灣人口的百分之二,惟其歷史文化與臺灣的淵源乃現今最為古 遠而緊密者,然目前根據 2009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報告,臺灣原住民族之語言文化列 入瀕危語言,故為延續臺灣歷史文化及維護語言文化多樣性,應積極復振與發展原住民 族語言文化。 臺灣原住民族屬於南島語系民族,國際語言學界普遍認為臺灣原住民族語文有南島 語系起源地的國際地位。推動原住民族語文教育不僅是保障原住民族基本人權,落實多 元文化的教育課題,更是臺灣與國際接軌的重要途徑,亦有助於具體保存多語言文化資 產,促進我國對世界文化多樣性的貢獻。 語言是原住民族靈魂與文化的載體;文化是原住民族發展的命脈;教育是原住民族進 步的動力。本課程綱要符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之「自發、互動、共好」 的理念,養成原住民族語文核心素養,並基於「多元、平等、自主、尊重」的精神,藉由 語文的學習,強化自我及民族認同,培養使用族語的習慣,積極傳承文化與面對世界潮流, 成為兼具傳統與現代素養的新世代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