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之「團體獎」及「個人獎」遴選事宜,請踴躍推薦,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4年3月10日海洋教育字第114000491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團體、個人、地方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以及凝聚各界力量攜手深耕海洋教育,倍增海洋教育的推動能量,特訂定「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以肯定對海洋教育有卓越貢獻者,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務。
三、旨揭計畫「團體獎」及「個人獎」係由政府機關(構)及學校推薦,相關推薦對象、辦理期程及受理方式等重要資訊,詳見附件。
四、請依本計畫規定(如附件),檢送推薦表及電子檔案光碟,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於114年6月23日前,免備文以掛號方式寄至南投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542南投縣草屯鎮北投里文教巷43號),不符推薦資格、程序、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如有送件疑義,請洽南投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王淑卿副召集人人,電話:(049)2323833。
五、相關申請資訊請逕至臺灣海洋教育中心(https://tmec.ntou.edu.tw/index.php)或南投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資源網(http://163.22.69.147/ftrip/default.aspx)「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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