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定貴校辦理111學年度國教署補助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子計畫二-2 學校推展優質戶外教育路線」案,經費新台幣33萬元整,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93115J號函。
二、檢附經費核定表乙份(如附件),執行旨案如有須計收補充保費且由投保單位(雇主)負擔者,得於該計畫相關經費項下編列「補充保費」項目,由承辦學校自行在目前計畫項下勻支。
三、本案各項費用可勻支,雜支為總經費5%為上限。
四、成果報告:請於112年7月20日前完成。
(一)成果報告:請至「南投縣戶外與海洋教育資源網」(http://163.22.69.147/ftrip/)下載,填寫後並請上傳【請載明子計畫二-2】,並將紙本、光碟片一 片(包含活動成果、成果報告書、照片原始檔、影像檔、學習單、回饋單等)寄至「南投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草屯國小〕草屯鎮玉屏路210號。
(二)經費核結:
1.請貴校逕至本府「經費結報表系統」填列經費支用情形。
2.支出原始憑證留校備查。
五、有關活動交通、住宿及地點規劃,相關防疫措施,請依本府111年9月1日府教學字第1110208065號函適度調整戶外教育及校外教學等防疫規定,請貴校依據教育部函示及相關各部會指引與管理措施辦理。檢附經費核定表乙份(如附件),執行旨案如有須計收補充保費且由投保單位(雇主)負擔者,得於該計畫相關經費項下編列「補充保費」項目,由承辦學校自行在目前計畫項下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