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 檢送「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1份,請 惠予踴躍推薦具指標性之「團體」或「個人」,請查 照。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6日臺教綜(二)字第1112100169B號函
辦理。
二、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團體」、「個人」、「地方
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特訂定「教育部海洋教育推
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以肯定對海
洋教育有卓越貢獻者,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
務。
三、本計畫之「團體獎」及「個人獎」係由政府機關(構)及
學校推薦。地方政府以外之推薦單位,各獎項以推薦各1名
為限;地方政府推薦時,於彙整轄屬學校及府方之推薦名
單後,以遴薦各獎項各2名為限,請據以踴躍推薦具指標性
之「團體」或「個人」參加。
四、請依本計畫規定(如附件),檢送推薦表及電子檔案光
碟,併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於111年7月5日
前,免備文以掛號方式寄至南投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
心(542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210號),不符推薦資格、程
序、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如有
送件疑義,請洽南投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王淑卿執
行秘書,電話:(049)2323833。
五、本獎相關資訊及2019年-2021年獲獎名錄等,置於臺灣海洋
教育中心網站「海洋教育推手獎」專區,請逕上網瀏覽參
閱(網址:https://tmec.ntou.edu.tw/p/412-1016-6276.
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