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消息

檢送「111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與海洋教育計畫」1份,請貴校務必以新表單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2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20538號函辦理。
二、旨揭本府前已於111年2月21日府教學字第1110044975號函文各校參加說明會及申請計畫。
三、本案相關資料公告於戶外教育資源平臺(網址:https://outdoor.moe.edu.tw/)及南投縣戶外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163.22.69.147/ftrip/)。
四、本案申辦項目:
(一)總計畫:戶外與海洋教育組織及運作~由本縣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辦理。
(二)子計畫一:設置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由本縣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辦理。
(三)子計畫二:辦理戶外教育課程
1.子二-1學校實施戶外教育【新表件】:(限一般及非山非市國中小學):每校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為原則,並以6萬元為限。
2.子二-2學校推廣優質戶外教育路線:每校最高補助35萬元(資本門經費40%為限),本案限3校申請。
3.子二-3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每案補助3萬元,每校每學年上限為4案,視學校規模及特性,以「班級」、「班群」或「學年」為申請單位,倘有特殊情形者得採「跨年級」方式辦理,本案限30案申請。
(四)子計畫三:推動海洋教育課程
1.子計畫三-1研發海洋教育教材~由本縣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辦理。
2.子計畫三-2提升教師海洋教育素養~由本縣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辦理。
3.子計畫三-3【新表件】:學生海洋體驗課程活動~課程實施類型:水域休閒運動(如獨木舟、浮潛等) 產業技術(如養殖場參觀、漁法體驗等) 環境探索(如潮間帶踏查、水質調查等) 食魚教育(如綠色海鮮課程等) 海洋保育(如軟絲復育、珊瑚復育等) 藝術文化(如鯖魚祭、海廢創作等) 職業試探 、淨灘活動、場館參訪、校際交流等,每校補助4萬,本案限5校申請。
五、本案申請送件資料及期程:
(一)送件資料1式2份,應依序裝訂如下(均需核章):
1.計畫書。
2.經費申請表。
(二)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28日截止,紙本逕南投縣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草屯鎮草屯國小)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書寫「111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與海洋教育計畫(子計畫00)申請文件」,並傳送電子檔至南投縣戶外教育資源網-申請計畫書-111學年度(網址:http://163.22.69.147/ftrip/)。
六、案內子計畫二-1學校實施戶外教育、子計畫三-3學生海洋體驗課程活動,請依本縣實施戶外與海洋教育「子計畫二-1學校實施戶外教育」「子計畫三-3學生海洋體驗課程」實施計畫及表件相關規定提出申請。
七、另貴校規劃計畫課程時,請依「南投縣國民中小學戶外教育實施原則」,辦理地點至少有一處以本縣境內場域為原則,並可參考本縣戶外教育資源網-課程方案。
八、檢附111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推動戶外與海洋教育計畫、南投縣實施戶外與海洋教育「子計畫二-1學校實施戶外教育」「子計畫三-3學生海洋體驗課程」實施計畫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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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3 上午 09:17:47
發布人:南投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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