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108學年度及109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計畫,因應疫情期程調整一案,詳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48205號函辦理。
二、考量疫情尚未趨緩,108學年度及109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計畫期程調整,說明如下:
(一)108學年度計畫執行期程原為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調整為108年8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請各校於109年9月20日前辦理核結。
(二)109學年度計畫執行期程原為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調整為109年9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
(三)另本縣109學年度申請收件截止日原為109年5月4日延長至109年6月1日,送件地點為草屯國小。